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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烟花爆炸致残左眼 星期日法官调解定纷止争
作者:陈松柏  发布时间:2017-02-22 16:11:33 打印 字号: | |
  “陈法官,我是常德临澧县某花炮厂的代理律师,罗某诉我公司产品责任纠纷的案件,因明天要赶回公司有急事,您看能不能在今天帮我约一下原告方和产品销售方对该案进行调解。”2月19日(星期天)上午,新宁法院陈静法官接到了某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某花炮公司代理人的电话后,立即打电话联系该起案件的各方当事人,约定于当天下午在新宁法院第七法庭调解该案。

  2016年2月6日,家住新宁金石镇某村的罗某为过春节图喜庆,在县城某烟花爆竹店购买了临澧县欣荣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笛音雷”礼炮,以备过年时进行燃放。除夕当晚,罗某在燃放该礼炮时,正在燃放过程中的礼炮突然发生爆炸,四射的火焰向罗某站立的方向飞窜,致使罗某的左眼球破裂。罗某受伤后,当即送至新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因伤势过重,又转至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进行治疗,前后花医疗费数万元,但其受伤眼球的视力仅为0.02,2016年7月,罗某对其眼球的损伤进行鉴定,该损失构成七级伤残。治疗结束后,罗某就事故的赔偿问题与生产、销售方进行多次协商未达成共识,遂诉至该院。

  在法官的主持下,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对法律责任进行释明,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最终,各方当事人互相退让,由花炮厂赔偿原告15万余元。
来源:新宁法院
责任编辑:陈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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