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宁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调解,成功执结了一起17年的积案。
2000年9月,李某向陈某借款1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借款期限到后,李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新宁法院,经依法判决,李某返还陈某借款本息共计10140元。
法院判决后,李某仍未清偿债务。2002年3月,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采取行动,但是被执行人李某却不见了踪影。
17年过去了,原先负责该案执行的法官早已退休,新来的执行员小唐接手了这个陈年积案,经过多方查找,终于联系到了远在山东的李某,李某表示愿意还钱,但是由于在外地务工不方便回新宁,执行法官遂通过微信,为李某与陈某“牵线”,促成两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随即通过银行转账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当年确实是因为没钱,所以才逃到外地去打工的,这么多年了,虽然钱不多,却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疙瘩,感谢法官让我这么便利的了了这个心结。”还了钱,李某放下了心理负担,还向执行法官发来了感谢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