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清明小长假刚结束,该院执行局为给全局干警收心充电,组织该局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会议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安亭主持,执行局局长唐良兵作了执行岗位目标管理方案的报告,全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执行局副局长康红文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干警刘星佑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全局干警分享了学习心得,为业务学习开好了头。康局长特别提出,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依申请可追加该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如第三人书面承诺承担 被执行人的债务清偿责任,依申请法院也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分管副院长唐安亭指出,近几年新出台的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已有十三部,全局干警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执行形势严峻,又是案件质量年,要求全局干警务必严格按照程序,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执行案件质量,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同时强调,在执行过程中全局干警要注意人身安全防范。 为提升执行干警法律素养和执行水平,该院执行局将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四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由执行局干警就近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讲评,再由全局干警就司法解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