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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八载引诉讼,司法为民促调解
作者:胡芳艳  发布时间:2017-07-07 16:13:50 打印 字号: | |
  “你们反正就是要给我钱,中院发回重审时已经说了,我已经完成初步举证义务了”,原告林某一进法庭就情绪激动地说。气氛顿时剑拔弩张,案件主审法官、民二庭庭长李异龙赶紧制止,并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当天的庭审以被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而终止。

  这是一起拖了八年的纠纷,历经被告项目部和其他有关组织的多次调解,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可以说是个“硬骨头”,李庭长下定决心,为了案结事了,这个“硬骨头”非得啃下不可。接下来的三个多月里,李庭长联系了双方上百次,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利害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态度终于开始缓和,被告从一开始的一口咬定所有损失均已全部赔偿到后面同意赔偿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最后同意赔偿21万元。到这一步,李庭长开始做原告的工作,原告开始明白这个案子法院是公正积极处理的,李庭长耐心调解:“你们的矛盾由来已久,且持续已有八载,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为了解决这个事情,你们双方都为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你的期待值也不要过高,要理性客观的分析实际损失与被告行为的关系。”就这样,一步一步,最后于2017年7月5日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支付21万元给原告,原告领取调解书后,主动与被告代理人握手。

   “李庭长心中装有案件、心中装有当事人的利益,我们非常感动”,原被告同时说到。“都是工作,应该的。”轻轻的一句话,带过了李庭长一百多个日夜来,为了促进案件调解做的所有努力,但他心里高兴,因为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就是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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