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2月1日上午,农民工代表刘某在新宁县法院、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现场兑付大会上,向新宁县人民法院和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赠送锦旗。此次新宁县法院共追回农民工工资15.52万元,并由新宁县人社局当场向152名农民工兑付工资。
2017年11月,新宁县人社局作出行政裁定,责令新宁县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刘某等152人工资共计22万余元,因该公司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新宁县人社局向新宁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新宁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由执行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此案,经专案组调查发现,该公司是空壳公司,其银行账户上没有钱,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专案组立即转变思路,多次找到该公司的股东做工作,并由股东写下债务担保书。但是担保还款期限到期后,相关人员均未主动履行担保义务。新宁县法院立即依法启动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在查找到相关人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立即赶赴外省扣划了15.52万元的执行款。
新宁县法院院长金治伍在兑付现场大会上表示,“虽然这次还有部分执行款没有执行到位,但是我们仍然会克服重重困难,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手段,让农民工兄弟姐妹辛勤的付出得到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