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及时全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构建诚实信用的社会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共印刷2000份,将30名“老赖”在全县各行政村、城区主要街道、广场、人口聚散地进行布告张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公布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禁止旅游、度假;不得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违者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新宁县人民法院欢迎广大群众向本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并提醒大家与失信被执行人谨慎交往。同时鼓励失信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及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和组织积极引导、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员及时履行义务。 提供线索联系电话:0739-4836783
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