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还是不要卖我的房子了,我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履行法律责任。”在收到执行通知书、评估报告及拍卖公告、腾房公告后,一直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董某某主动来到了承办法官的办公室,愿意承担生效法律文书所判决的20万元欠款。当天下午,在唐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董某某当场交付全部执行款。该案的顺利执结,拉开了新宁法院“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序幕。
自4月10日起,该院全面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穷尽一切措施,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确保要全部执行到位,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董某某与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董某某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以为找不到人就拿他没办法。承办法官通过查控,冻结了董某某名下房产,并依程序准备进行网络拍卖,才逼得他现身并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
为了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新宁法院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增强执行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此次专项活动,新宁法院还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实现执行质效在邵阳领先,确实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