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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开拓创新,执结难案
作者:杨红霞  发布时间:2019-01-21 11:03:41 打印 字号: | |
  1月20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缴纳了两万元的执行款,历时四年的蒋某与李某的健康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3年,李某因为盗伐蒋某责任山上的林木与蒋某发生争执、扭打,造成蒋某头皮裂伤及肋骨骨折,经新宁县人民法院一审、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某赔偿蒋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2015年5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李某举家外出打工,常年未见人影,执行员经过线上线下查询,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9年1月16日,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电话,得知外出几年的李某回到家中,于是局长唐良兵立即组织人手前往一渡水杨龙村,立即将李某带回执行局。无奈,因李某身患疾病,拘留所作出不予收拘通知书。于是唐良兵与案件承办人将李某带回办公室进行询问,李某可怜巴巴地说自己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又有小孩要抚养、有父母要赡养,日常生活都难以为继,执行行动看似陷入了僵局。执行员想起李某常年在外,一定有收入来源,而如今人们都习惯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日常交易,何不查看下李某的微信和支付宝交易纪录,或许会有线索。拿过李某的手机,登录微信、支付宝,确认过账户确实是李某本人使用的之后,发现微信账户资金流动频繁,而且不乏大笔资金流动明细。“你刻意规避执行,隐瞒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若你继续冥顽不灵,我们将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在证据面前,李某终于答应缴纳执行款。

  新形势下,执行案件与日俱增,疑难案件增多,且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手段愈发新颖,执行员只有及时转变思路,创新执行方式,才能有效提升执行质效。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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