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从12月2日开始,新宁县人民法院以各种形式扎实开展 “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上午九点,新宁法院组织部分青年干警到法治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干警为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和法律常识,解答有关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此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增强了群众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的观念。
下一步,新宁法院将严格按照“宪法宣传周”的要求,组织干警学习《宪法》,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巡回审判活动,并利用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种宪法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群众基础,为法治新宁、平安新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