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发展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法院工作者,我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过程中,对肩负的职责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做好本职工作有了更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要永葆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政治本色,是共产党人政治生命的基因,集中体现为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规矩等精神特质。一是对党绝对忠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与一切模糊认识、错误思潮、反动言论作斗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持理想信念定力。始终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站稳立场,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把理想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三是严守政治规矩。把严守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要坚守法治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治信仰,是对法治的内心确认,是推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精神力量,是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一是崇尚法治权威。法治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作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认同和崇尚法律,对法律怀有敬畏与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民众的头脑中,使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是遵守法治规则。人民法院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和引领者,也是践行者和遵守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三是捍卫法治尊严。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突出问题,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的现象。强化法院执行力量,保障执行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捍卫法治尊严。
要敢于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作为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责任,要有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永葆斗争精神和为民情怀。一是练就过硬本领。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成为工作岗位的行家里手。善学更要善用,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涵养斗争精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保持斗争定力,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三是践行为民宗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情用心用力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对党绝对忠诚、坚守法治信仰、敢于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