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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09:31:43 打印 字号: | |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概况:

比选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的代建、施工、设计、监理提供招投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包含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报名条件

3.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本代理比选项目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熟悉湖南省房屋建筑电子招投标流程。

3.2 企业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3.3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应为代理机构正式员工(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具有有效的招标专职人员证书,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招标专职人员证书和职称类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时间:2021 年 5 月31日至 2021年6 月 2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新宁县人民法院505办公室。

3、递交资料: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邵阳市区或新宁县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专职人员证书、职称类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五、选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为两名,总分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代理代建和施工(含设计深化)招标,总分排名第二名的单位代理监理、初步设计招标,中标人候选人在新宁县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7 日下午17时30分。

2、递交地点:新宁县人民法院505办公室。

3、投标方式: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现场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宁县舜皇大道2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 7398 3777


 

 

 

 

 
责任编辑:新宁县法院

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传真:0739-4811523 电话:0739-4811008 邮编:4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