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政府门口开展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倡导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近三年来,新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案件45件61人。其中占比较重的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以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该院通过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了环境资源破坏犯罪活动。同时,该院还加大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普法,开展巡回审判和司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到田间等活动,营造全县生态环境共享共治标本兼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