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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为7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作者:王艳林  发布时间:2021-06-30 16:27:27 打印 字号: | |

为激励广大青年党员向老党员对标看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6月30日下午,新宁法院为7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吴又如致辞,他指出,“光荣在党50年”,是荣耀、是褒奖,是激励、是崇敬,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员的“无限荣光”。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既是对这种忠诚的肯定,又是一种激励,启发广大年轻党员要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接着,班子成员为7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颁发纪念章。纪念章获得者、老党员代表何善飞同志结合自身经历,分享感言,讲述入党初心。他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是入党之时、工作之初,还是在岗之时、离岗之后,我们都要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坚守党的立场,模范践行党的宗旨。颁奖仪式后,全体党员在吴又如同志的带领下重温了入党誓词。

    此次活动使得全体党员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要向老党员看齐,继承好优良的光荣传统,做到不忘来时路、薪火永相传,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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