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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30 09:08:24 打印 字号: | |

按照《2021年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陈立德、肖菲、肖涵为新宁县人民法院拟选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综合成绩

陈立德

东安监狱

法官助理

1008

82.35

肖菲

隆回县羊古坳镇财政所

财务人员

1006

75.80

肖涵

新田县龙泉镇财政所

财务人员

1003

66.65

 

如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过期不予受理。为方便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1830日至97

受理举报单位: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新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415办公室、新宁县纪委监委办公楼5503办公室

举报电话: 0739-48115350739-4823252

邮政编码:422700

 

新宁县人民法院

2021830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传真:0739-4811523 电话:0739-4811008 邮编:4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