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陈立德、肖菲、肖涵为新宁县人民法院拟选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现工作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综合成绩 |
陈立德 | 男 | 东安监狱 | 法官助理 | 1008 | 82.35 |
肖菲 | 女 | 隆回县羊古坳镇财政所 | 财务人员 | 1006 | 75.80 |
肖涵 | 女 | 新田县龙泉镇财政所 | 财务人员 | 1003 | 66.65 |
如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过期不予受理。为方便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7日
受理举报单位: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新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楼415办公室、新宁县纪委监委办公楼5楼503办公室
举报电话: 0739-4811535、0739-4823252
邮政编码:422700
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