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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新宁法院余辉副院长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05 10:31: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宁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余辉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进入法院工作25年来,不管是在派出法庭、还是在综合部门、或者是在审判执行岗位,余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每一项工作,在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中,她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审结的刑事案件中,侵害妇女儿童的被告人都依法得到了严惩,在分管执行工作期间,带领执行干警扎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她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主动作为,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落到实处,将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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