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别劝我,就算让我去坐牢,我也不会把我孙子的抚养费拿出来给那个人的。”我从一进法院就在执行局,执行了近800件案子,这是我第一次遇到如此决绝的被执行人。
许某敏的儿子两年前在工地上意外身亡,用工单位赔偿了其孙子许某杰的抚养费40余万元,许某敏伤心之余也只能接受现实,想着靠这笔赔偿款好好抚养年仅八岁的孙子。去年8月份,许某敏的前儿媳何某向新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将这笔赔偿款悉数交予自己保管,毕竟她才是许某杰的法定监护人,而且她认为许某敏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担心其会将该笔钱挪作他用。可是许某敏认为何某还年轻,又是外省人,一旦另嫁他人,这笔钱怎么能保证全部用于孙子的养育上,原本和谐的一家人因这40万元的赔偿款闹得不可开交。新宁县人民法院经过两次调解无果后,作出了许某敏在十日内向何某、许某杰支付40万元的判决。
这个案子到我手上,最初我觉得应该容易执行,毕竟赔偿款在嘛。但是经过初步查询,我发现,这笔钱并不在被执行人的账户里,而且被执行人也没有任何存款、财产,我意识到,钱已经被转移了。然后我通过村委对许某敏进行了调查,他常年在外务工,唯一能联系的就是电话,经多次联系,他并不愿多说话,也不愿履行给付义务。无奈,首执只能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前不久,我得到线索,许某敏回家了,我便第一时间将其拘传至法院。那天还挺冷的,许某敏还试图往后山里跑,被我们追回来以后,他就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说:“我把钱都取出来,分别藏好了的,你们也找不到,我是为了自己的孙子着想,我不会把钱给她的。”我看着光着脚的许某敏,挺可怜的,而且看着也不像个偷奸耍滑的人,想着也许他是真的只是为了孙子着想吧,再说,儿子不在了,对他来说,打击已经够大了,也不能不考虑下他的感受。为避免执行陷入僵局,我劝他先冷静下来,把心里的想法和担忧都说出来,逃避也解决不了问题。了解了许某敏的内心想法后,我又和何某商量,是否可以折中处理。经过和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最后双方同意:在法院设立一个特别账户,然后将这40万元全部存入账户内,双方以“谁带谁领”的原则,按年领取许某杰的抚养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身上。最后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第二天,许某敏把寄存在别人处的40万元现金全部存入了法院执行专户,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按年领取虽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但是这是最好的方式,执行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能让当事人认可的才是最好的,其实他们并不是真的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因为失去家中顶梁柱之后有各自的担忧和打算,看着他们一家人满意地离开法院,我是真心为他们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