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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发放“党员先锋岗”等“先锋标识”
作者:王艳林  发布时间:2022-05-31 15:25:49 打印 字号: | |

5月30日,新宁法院召开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推进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吴又如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回龙寺人民法庭、金峰法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部门负责人发放“党员先锋岗” “党员示范团队” “党员突击队”等“先锋标识”。

会上,党员先锋岗(队)全体成员签订了党员承诺书,确立了党员先锋口号。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昌绍雄宣读了《新宁县人民法院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限、活动要求和活动举措。

党组书记、院长吴又如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年”活动的“一岗双责”,紧密结合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积极创建“优秀党员示范岗”。要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队)”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强化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激励党员干警在新征程上更好地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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