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辛苦你们了,为这么一件小事,专程跑到村里面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以后我们不再为这事吵了。”11月16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寺法庭的承办法官、书记员走进一渡水镇翠峰社区就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感谢。
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因原有公共历史排水沟排水问题,两家时常发生争吵。2022年6月28日,居委会干部组织双方调解,在此期间,唐某和李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唐某受伤,随后,唐某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农村常见民事纠纷且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社会影响、原被告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等原因,最后决定到原被告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期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社会效果。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后,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珍惜邻里关系,理性解决纠纷,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李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