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派出法庭安全意识,强化安保责任,提高派出法庭警务保障能力, 3月30日上午,由新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昌绍雄带队,前往派出法庭开展警务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针对上级法院在开展警务安全工作督察中提出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专职警务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以及装备保障不足等问题,昌主任一行进行了现场督导整改。
大队长刘江宁同志对派出法庭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现场示范教学,从安检窗口查验登记到值班值庭规范动作、从手动操作技能到仪器检测识别、从提升安全意识到风险防范、从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到突发应急处置,全方位无死角进行讲解、示范、督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昌绍雄同志就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庭安保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外派法庭要与司法警察大队密切联系,狠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上报,力争把各类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外派法庭的审判人员和警务辅助人员要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加强法庭安检力度,做到“逢进必检”和“有检必严”,要建立法庭院落巡查机制,并定期对水、电、气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扎实做好安保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双方互通有无、舆情社情信息及时通报,提高沟通协助能力,探索建立“法庭+派出所”警务联防联动新模式,构建平安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