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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法院赴城步苗族自治县参加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
作者:杨丽莉  发布时间:2023-05-16 16:15: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宁县人民法院陈湘佳副院长一行应邀赴城步苗族自治县参加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

会前,新宁法院参会代表参观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办公室,学习该庭在职责划分、卷宗整理、办案机制探索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会上,与会人员就在新宁县、东安县、绥宁县设立“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事宜进行交流,陈湘佳副院长代表新宁法院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辉民就城步县环资审判合议庭建设作经验发言。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秀华充分肯定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必须继续推进环境资源“二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化执法司法“两法衔接”,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伍胜强调环资审判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破坏环境资源类的典型案例串讲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辅导授课,进而传递贯彻生态环境保护中预防与恢复司法理念。

近年来,新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视环资审判工作,在本院综合审判庭设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涉环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践行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为崀山等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助力。

 

供稿:杨丽莉

编辑:王  

一审:陈  

二审:陈湘佳

三审:蒋艳红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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