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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涉企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作者: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15 08:21:05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优化我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方便企业反映问题,广泛受理意见建议,专项行动期间开设接待窗口和受理电话等,现予以公布。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接待窗口:新宁县人民法院104接待

受理电话:0739-4811521

邮寄地址:新宁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涉企案件违规立案、趋利执法,滥用财产强制措施,滥用人身强制措施等问题线索;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问题线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企业及从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企业产权特别是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执行涉企案件裁判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线索;对于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的意见建议。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或建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中共新宁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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