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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与法“童”行,护“未”成长

作者:王艳林  发布时间:2024-03-27 09:48:15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健康的校园法治氛围,自3月5日起,新宁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15所中小学校,为2万余名师生进行法治授课。


3月5日,在新宁县第三中学,副院长、法治副校长陈湘佳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详细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正确处理性侵害。同时,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频发这一现状,教育同学们安全出行。





3月6日,在藕塘小学,少年法庭庭长、法治副校长刘占谊围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法律知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就如何应对校园暴力、防性侵、禁毒、反电诈、防溺水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报警电话等方面结合案例进行讲解,紧贴青少年生活,同学们热情高涨,踊跃问答、积极回应。





3月7日,在焦家垅小学,综合审判庭庭长、法治副校长陈静对照真实案例,围绕青少年权益保护主题,向同学们重点讲授了远离“性侵”、“校园暴力”的方法、技巧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提醒大家对一切非法侵害行为要“勇敢大声说不”。




3月13日,在金城学校,民二庭庭长、法治副校长虞淇钧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个人安全防范、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反电信诈骗、防性侵等方面的内容。希望同学们在法治的阳光雨露中,自觉学习法律、严格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





3月13日,在回龙镇白石小学,回龙法庭庭长、法治副校长沈郁凝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真实案例,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同学们尊崇法律、信仰法律,自觉成为法律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走好青春每一步。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任。下一步,新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教育“助推器”作用,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社区之间的合作联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防护能力,用心用情用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江京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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