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局的法官们,为百姓排忧解难。”申请执行人李某一大早就来到了新宁法院立案大厅,为执行干警送来一面题有“严格秉公执法,尽职务实为民”的锦旗,真诚表达了对法院有力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的感谢。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执行人聂某以修建房屋、经营店面为由多次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后因李某发现聂某与其妻子离婚的情况,遂诉至新宁法院。经法院判决聂某与妻子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之内立即支付给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9万余元及利息。固聂某、刘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案执行法官经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多方查找,仅执行到部分财产,经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均未发现聂某、刘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新宁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初,李某申请恢复执行。“李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在她所经营的店里。”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申请人提供的地点,成功将刘某拘传至新宁法院。
“这笔钱是我前夫聂某借的,和我没关系,要还钱就去找聂某。”一开始,被执行人刘某对生效的判决义务持消极履行态度,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刘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见劝说不动,执行法官告知其如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刘某见法官“动真格”,提出想和申请人李某和解的想法,通过执行法官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向李某支付了8万元,剩余未还部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付清。
锦旗虽小,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新宁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