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提醒你们在离婚后,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向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该份提示是近期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
小花(化名)与大壮(化名)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两女。双方在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关系一直不和睦。此后,因二人协商离婚未果,小花遂向新宁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确认双方均无和好意向,并同意离婚后,承办法官针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进行详细的解读,劝导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也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做到离婚关爱不缺位,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
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今后即便夫妻关系解除,也一定会尽心尽力抚养小孩,时刻关心小孩的身心健康,努力减轻离婚对小孩成长的不利影响,该案最终调解离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规定要求,新宁法院将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结合,口头、书面、视频、宣传册多种形式并存的方式,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以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开展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切实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