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湘0528执1124号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夏立平,男,198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新宁县清江乡玉石村2组14号,身份证号码43052819871211383X。
执行依据:(2023)湘0528民初2485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执行标的额:20005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本院得以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奖励举报人。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提供线索在先登记的给予奖励。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9-4836783,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