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与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的联合调解机制,通过信息互通、协同调解、完善司法确认程序等步骤,以派出法庭辖区特色为基础,努力为新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坚实的土壤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近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联动新宁县回龙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业的合伙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合伙经营这么多年,公司年年盈利,年年不分钱!”“我家也有困难的时候,也有要用钱的时候,分红就是不给我!”2022年4月,李某与新宁某建材公司合作经营砂石制品,双方约定李某按照砂石吨数进行分红,在两年多经营期间,某建材公司仅支付了小部分分红给李某,此后,李某多次向某建材公司主张分红但均被拒绝,李某无奈,遂欲以诉讼解决纠纷。
收到案件材料后,回龙法庭干警迅速与回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联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把握当事人心理后,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向李某解释企业的艰辛与困难,通过法、情、理等各方面引导李某进行换位思考;另一方面,释法析理向新宁某建材公司普及合同、合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新宁某建材公司说明李某目前因生活需要面临的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从侧面引导新宁某建材公司负责人产生情感共鸣。经过3个小时的倾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回龙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新宁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帮助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名誉、减少当事人诉累的角度,推动涉企矛盾迅速化解、平稳着陆,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致力于在全县营造稳定、公平、良好、信任的法治化营商环境。